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运城开发区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明确任务,尽职履责,抓好落实,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精神,实现我市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119号)、《运城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运协调发〔2019〕8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伟大旗帜,按照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对标发达地区先进经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放管服效”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六最”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有效开展,市局成立营商环境 优化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综合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管科、消保市场科、行政审批科、法规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管科、认证科、执法稽查科、综合执法队、12315投诉举报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担任。
三、任务分工
(一)开办企业
1.“企业开办”服务专区设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窗口,一站式受理相关业务,负责企业申请材料的受理和传递,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办理企业登记、刻章备案、涉税事项等集成服务。推进“企业开办”申请一次性申报,相关申请表格统一填写,材料统一准备,统一递交,市级企业设立登记压缩至2天,县级企业设立登记压缩至3天,2020年10月底前市级企业设立登记压缩至1天,县级企业设立登记压缩至2天。
2.积极完善政务服务网办平台功能,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企业申请人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办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并签发执照后,企业申请人可在该平台同时在线向公安、银行、税务等部门申请,并行办理公章备案、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等涉企事项,实现“一网申请、并行办理”的涉企基础事项全程网上办理。
3.降低企业开办费用。(1)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减少企业材料准备成本。(2)新开办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均实行免费办理。(3)降低印章刻制费用。
4.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1)推进“证照分离”。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都纳入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并定期调整。(2)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联办理”。(3)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发票推行力度。(4)推行企业开办“容缺受理”,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5)统一全市企业开办服务标准、申办材料,制作办事指南、操作手册。(6)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实现企业开户预约制。(7)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着力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
(责任科室:登记注册科)
(二)获得信贷
简化动产抵押登记程序,积极推广应用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网上办理,服务市场主体融资需求。
(责任科室:消保市场科)
(三)跨境贸易
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科室: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管科)
(四)政务服务
1.统一不同数据平台的接入标准,打破各部门之间的障碍,加快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流动,整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络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虚实结合、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模式。积极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統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
2.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围绕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必接”、办件数据信息“应传必传”,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2019 年底前,市县两级 80%以上事项网上可办,65项高频事项全省“一网通办”;2020 年底前,基本实现同一层级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持续压缩审批时限。按照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的标准,持续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和层级,压缩内部运行空间。市级要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再梳理,特别是要把审批时限压缩幅度不明显的事项和单位作为重点,拿出过硬举措,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审批时间减半的基础上再压缩30%。各县(市、区)、分局今年至少将审批事项办理时间平均压缩60%。
4.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省市机构改革精神,以新修订的“三定”为依据,加快理顺部门之间权责关系,逐项确认行使主体,公开发布权责清单。严格落实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坚持“放管”结合,对上要做好承接,对下要“能放则放”,做好管理。加紧建立审批事项下放标准清单,明确下放环节、流程、时限和依据,自主取消、下放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登记注册科、信息中心)
(五)市场监管
1、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各部门统一使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由联合抽查各方协商制定,依托 “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平台,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责任科室:信用监管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全公开。坚持“谁办案,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所查办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处罚信息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达到 100%,告知行政处罚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将向社会公示的告知率达到 100%。
(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科牵头,综合执法队配合)
3.按照“一个平台管监管”的要求,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推动将市直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和数据采集系统统一对接至“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中心,形成对监管对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领域的状态记录,并适时向监管部门推送,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实现对监管的再监管。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六)执行合同
通过专家委员会点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查处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强化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等。
(责任科室:消保市场科牵头,综合执法队配合)
(七)办理破产
企业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后,针对破产企业,登记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销登记,释放社会资源,切实解决破产企业退出难问题。
(责任科室:登记注册科)
(八)商标专利
1、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开展商标行政指导和专题培训,增强企业商标品牌意识。推广地理标志精准扶贫经验,推进商标品牌富农工作。
2、深化专利申请改革。2019年底前,大幅消减发明专利审查积压,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30%。5年内,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三分之一,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运用科)
(九)知识产权保护
1.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故意侵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深入开展打击侵权专项行动。
2.探索建立覆盖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制定知识产权行业保护指导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企业快速、高效和有序维权。鼓助和支持企业配强力量,完善机制,切实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商事调解协同发展,鼓励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加快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
3.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要持续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侦破一批有影响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聚焦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生产生活安全、妨碍创新发展大局以及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权假冒犯罪,全力组织开展侦破工作,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保护科牵头,执法稽查科、综合执法队配合)
(十)信用监管
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制度。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开放数据。逐步将信用信息应用于政府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监管处罚等工作。实施“逢报必查”,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责任科室:信用监管科)
(十一)城市品质
完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本市重大工程建设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开放机制。
(责任科室: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牵头,登记注册科配合)
(十二)工业产品认证管理
全面清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加快向产品认证转变。2019年将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进一步压减至15类左右。加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相关政策宣传,协调解决证后监管的疑难问题。
(责任科室:认证科)
(十三)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对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税务、商业银行等重点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公开曝光部分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责任科室:价格监管科牵头,综合执法队配合)
(十四)投诉举报平台
进一步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功能,按照“一号接听、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结”的模式,对企业和群众的咨询、投诉、举报进行及时有效处理。
(责任科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
各单位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专人分管此项工作。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意识,在人力、物力、工作安排等方面给予保障与支持,明确分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二)强化考核评价
把“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分局、各科室的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工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局机关将加强督查考核,发现薄弱环节,及时督查整改,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管理、考核。
(三)严格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局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情况。各单位每月23日前向市局登记注册科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和相关检查情况统计表(突发问题或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联 系 人:王昕
联系电话:18735678321 0359-5770032
邮 箱:ycqyk865304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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