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我市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稷山县振华蜜饯食品厂生产的金丝蜜枣
(一)抽检基本情况
稷山县振华蜜饯食品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20日的1批次金丝蜜枣,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稷山县振华蜜饯食品厂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金丝蜜枣共生产2500袋,共计1250公斤,货值2000元;已全部销售。
(三)排查整改情况
稷山县振华蜜饯食品厂生产的批次为2022-11-20的金丝蜜枣经出厂检验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为合格产品,经执法人员对该厂留样柜中批次为2022-11-20的金丝蜜枣委托检验为合格产品。国抽是在流通环节抽取,检验为不合格,无法证明该厂存在违法行为。
(四)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1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稷山县振华蜜饿食品厂不存在违法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经对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审核意见、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听证报告等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免于处罚。原因是“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二、山西老鲁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金丝蜜枣
(一)抽检基本情况
山西老鲁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稷山县振华蜜饿食品厂,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20日的1批次金丝蜜枣,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垣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山西老鲁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金丝蜜枣共购进300包,共计150公斤,货值168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山西老鲁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购进该批次金丝蜜枣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1.马上张贴告示告知消费者此批次金丝蜜枣抽检不合格的情况,请2022年11月20日以来在我店铺购买金丝蜜枣的顾客,在食用后感到不适的马上到我店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我店将积极配合处理;2.进一步完善我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加强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我店将继续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对进货渠道进行筛选,严格按照产品要求贮存,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健康的食品。
垣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月6日组织复查验收,并提交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垣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16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山西老鲁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其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免于处罚。其原因是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三、运城市盐湖区中城街道易家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盐湖区中城街道易家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11日,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运城市盐湖区中城街道易家生鲜超市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香蕉共购进250公斤,货值1401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盐湖区中城街道易家生鲜超市在购进该批次香蕉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14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运城市盐湖区中城街道易家生鲜超市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免于处罚。其原因是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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