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运城市山西诚品成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山西诚品成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14日,经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运城市山西诚品成百货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韭菜共购进62公斤,货值129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市山西诚品成百货有限公司在购进该批次韭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一、对所有销售商品进行检查,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二、严把进货关,所有商品必须严格符合相关进货要求后,商品方可以进店。三、所有商品进货相关证件、相关票据严格取票,做到有据可查。
四、商品进店后销售环节严格执行防蝇防虫措施。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4月11日组织复查验收,并提交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10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运城市山西诚品成百货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免于处罚。其原因是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免于行政处罚规定。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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