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扎实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的举措行动,根据市委以案促改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整治“中梗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一)聚焦担当作为,突出整治“中梗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1.政治意识不强,责任心和担当意识不足。
2.规矩意识差,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心。
3.工作落实慢,推进措施不实效率不高。
4.服务能力差,对群众的问题不关心不关注。
(二)聚焦行政审批,突出整治吃拿卡要、推诿扯皮问题
5.在外商注册投资审批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证件换发中,办理流程信息不公开,甚至工作人员通过刁难、暗示、指定等方式,向办事人员推荐中介机构、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
6.在外商注册投资审批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证件换发中,工作人员冷硬横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甚至索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增加服务对象负担。
7.工作人员在“放管服”改革、融资贷款、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落实中,人为增设环节、故意推脱、消极应对、虚假证明、效能低下,导致各类惠企政策、奖补资金、企业贷款等长期无法落地、兑现不到位、帮扶不精准。
8.在政务服务领域中,向办事人员介绍“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三)聚焦执法监管,突出整治失职失责、滥用权力问题
9.在日常工作中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该监管的不监管,放任问题发生,对经营主体数据、企业年报数据、执法办案数据等源头造假和统计造假,伪造攥改检查、检验、检定、检测、认证等结果。
10.巧立名目到监管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企业负担;在被监管执法企业报销费用,接受监管执法对象吃请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11.选择性执法、拖延式立案,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借物,长期“借而不还”。
12.执法过程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一事多罚;在行政执法中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罚款标准,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
(四)聚焦工作落实,突出整治消极懈怠、懒政怠政问题
13.严重阻碍工作落实的“中阻梗”问题,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重点督办事项表态快、落实慢,阳奉阴违、敷衍塞责,办理不及时、推进无成效等问题。
14.在落实惠企政策中打折扣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或变相增设兑现条件,历史遗留问题不解决。
15.对企业正当诉求不积极帮助解决,为企业解难舒困不见实效,违规开展有偿服务活动,挟“政策”以令“企业”就范,收取不正当费用,谋其个人私利。
16.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脸好看、门好进但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态度冷漠、作风漂浮、优亲厚友、任性用权等问题。
(五)聚焦服务企业,突出整治靠企吃企、政商勾连问题
17.利用行使公权力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消费活动。
18.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向企业推荐或指定项目施工方、材料供应商、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违规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9.长期借用占用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房产、车辆、财物、名贵特产等,或以借为名变相索要,帮助行政相对人逃避监管、逃避执行,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人员和企业合法权益。
20.故意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不按承诺履行还款义务、不兑现招商引资承诺等其他损害党委、政府公信力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59-5770026
2.来访请到: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4501号(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13室)
3.举报邮箱:ycsscjjgdw@163.com
欢迎广大企业、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监督,积极反映问题,共同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力运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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